各系、各部门:
教务处、研究生院下发了《关于发布2017-2018学年春学期校开放课程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希遵照执行。
经各单位教师自主申报和学院推荐,本学期共有494门本科生课程和所有硕士研究生课程面向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放,现予公布(见附件1)。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重视开放课程实施工作,将开放课程相关通知和附件挂在学院网页显著位置上供学生查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开放课程的听课与学习,认真指导开放课程任课教师做好听课学生的管理工作。对有教学条件限制的课程,请各学院适当安排,能尽量满足听课学生的学习需求。
2.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开放课程的实施工作,接纳听课学生,要求听课学生认真填写《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听课登记表》(见附件2)。对于修读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开放课程,学校将给予任课教师适当的奖励或工作量补贴。
3.学生选听开放课程,不需选课,但须至任课教师处填写《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听课登记表》,听课时须尊重和服从教师的所有教学安排。学生选听开放课程门数不限。选听研究生课程的三、四年级学生,可至课程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的老师处获取所需课程信息,选择听课。
4.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课程考核,若参加考核须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填写《扬州大学开放课程学生申请考核表》(见附件3)后方可参加课程考核。
5.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手书在开课班级的成绩单上。学生考核通过后获得的课程学分可以认定为非核心通识选修课学分或自主学习学分,或作为学习过程获得学分记入学籍卡。本科生选听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进入我校研究生培养阶段后,如果选听课程符合硕士研究生学科方向培养要求的,可以直接计入硕士培养学分。硕士研究生选听本科生课程考核合格,获得的学分直接记入学籍卡。
6.学校将通过阶段性的检查、与教师和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开放课程的选修情况、修读学生的学习情况,不断完善开放课程的实施模式。
联系人:郑老师、夏老师 87971697。
附件:
开放课程的相关附件
院综合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