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19号),结合江苏城乡建设2015年工作要求,现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5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2)。
(三)已享受国家或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国家或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但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此次不得申报。
(四)省属单位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申报单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申报。
(五)申报材料请邮寄,不受理现场报送。
二、申报材料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实施方案,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网上申报网址:www.jscin.gov.cn 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三、其他要求
1.请有关老师认真对照申报指南,对指南中可以由我校为申报单位组织申报的方向,如:建筑节能标准支撑,可以单独组织申报;对以地方单位为申报主体的方向,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和校外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申报;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请于4月6日下午下班前送交科技处成果推广和技术转移科,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相关申报书等资料请见附件3。
4.申报指南咨询电话:025-51868546,51868871;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51868280;节能量审核咨询电话:025-51868183;
科技处联系人:蒋新跃,电话:87970470,15396761819。
相关申报资料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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