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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设备处“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9浏览次数: 字号:[ ]

通 知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6-01-19

通知标题

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类别

校内通知

通知内容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科技厅、市相关部门及学校假期前安全检查结果的反馈情况,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各相关单位应在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实验室老师、学生或其他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将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病源微生物、放射源、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废弃物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在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绝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或久拖不决。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校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有关学院要针对近期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整改任务及时纠正、落实整改,并将相应的整改方案(由学院签章)于121日上午11时前报送到设备处安全科,电子版发送至lijiang@yzu.edu.cn.
  4、加强对自来水进出水管及水笼头、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等部位的检查,做好防冻措施;各类取暖设备安全规范使用,做到人走断水、断电。
  5、及时清除实验室杂物,按照有关规定维护实验室环境,妥善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
  6、部分实验室寒假春节期间仍需使用的需履行申请手续并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7、对节日期间不用的实验室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应关好水电气和门窗等,并贴上封条。
  8、各学院(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巡查、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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